大连二十四中

研究性学习课题|

研究性学习论文|

研究性学习成果|

  教学与研究 >> 学习指导

> 研究性课程的评价

 

                 研究性课程的评价

    (一)研究性课程的评价

    研究性课程的评价,要重研究过程而非研究结果;重知识技能的应用而非掌握知识的数量;重参与实践研究,获得体验和感悟,而非一般的接受别人经验的传授;重全员参与,而非只关注少数尖子学生。因此研究性课程的评价要体现形成性评价的特点,强调对过程的评价和在过程中评价,强调评价和指导的密切结合,强调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的相结合,强调评价的激励作用,使评价过程成为学生学会“实践探究——总结反思——改进提高”的过程,成为发现和肯定自我,鉴赏和学习别人的过程,并形成有助于激励学生积极探究、敢于创新的氛围。

    (二)研究性课程评价的具体要求

    1、评价的主要内容

    一是学生参加研究活动的态度。可以通过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许多行为再现来认定。如在研究活动中是否主动提出研究设想、建议;是否认真参加小组活动,积极查阅资料,动手实验,努力完成所承担的研究任务,是否与他人积极合作,善于听取、采纳他人的建议以及正确对待不同意见等。

    二是学生研究能力、创新精神的发展情况。此项评价既要看学生在某次研究活动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全过程所显现出的创新精神和研究能力,又要从多次研究活动后的比较来评价其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发展情况。

    三是评价学生的研究成果质量情况。学生的研究成果可以是研究报告、实验报告、调查报告和论文,也可以是某个方案的设计、成品的制作,还可以是设想、建议等。通过成果质量情况的评价,可以比较综合地看出学生研究态度、方法及能力水平等情况。

    2、评价要贯穿研究活动的始终。从研究性学习实施的一般程序看,要重点抓好以下三个环节的评价:

    一是开题的评价,要关注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提出解决问题的设想和方案等方面意识和能力,激励学生以积极的姿态进入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去。  

    二是中期的评价,主要是看学生研究方案的实施情况,信息资料的搜集积累以及运用信息资料解决问题的情况。

    三是结题的评价,主要是看学生研究成果、表达和展示的方式以及同学、教师对其研究全过程的认定情况。

    3、评价的主体和方法要多元化、多样化。研究性课程的评价者可以是教师、学生、学生的课题小组,也可以是与此相关的企业、社区等部门和单位。因此研究性课程的评价可采取教师评价与学生的自评、互评相结合;对小组的评价与对组内个人的评价相结合;对书面材料的评价与对口头报告、展示的口头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等方法进行。

    4、评价要制定具体可行的方案。方案可以由教师提出,并征得学生认可;也可以由学生个人或学生小组设计评价方案,征求教师意见后加以实施。

    5、评价的结果采用“优”、“良”、“及格”、“不及格”的方式加以记录,同时附加写实性的评语。评价在“及格”以上的准予升学毕业。经认定研究性学习活动组织得较好,研究成果优秀的可给予奖励。对于成绩优异,成果被有关部门和单位采用的个人或课题小组,可颁发荣誉证书加以表彰。

研究性学习指导

怎样从事研究性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