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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性课程的管理

 

    研究性学习是课程计划规定的、由学校自行开发课程内容、全体学生必修的一门课程,与其它课程相比有许多新的特点。因此学校、教学研究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在管理上结合本校、本地的实际开拓进取、务实创新。

    (一)学校要建立指导和管理研究性学习的专门组织,具体负责研究性学习教学计划的制定,研究性课程内容的开发与建设,校内外教育资源的安排与协调,研究性学习活动的组织与实施以及检查、指导、总结等工作,以保证学校按课程计划的要求有效地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

    (二)学校要根据研究性课程内容的选择和确定,本着以年级为研究性学习实施单位、以班主任为组织管理核心、以学科教师为骨干的原则,建立起一支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的教师队伍。对于利用课余时间进行研究性学习的学生,其指导教师可采取教师依据专业特长对口提供服务,学生根据自己的研究需要自主聘请的办法加以解决。

    (三)学校要根据研究性学习开展的实际需要,研究制定如学校设施和设备使用、课程实施情况检查和评价、研究性学习优秀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奖励、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计算并纳入教师工作量、纳入教师业务考评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促使研究性课程的实施与管理能较快地走向常规化和规范化。

(四)学校要定期组织讲座、教研会、经验交流等,对教师进行研究性课程理论方面的培训和实践方面的指导,以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研究性课程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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